[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市国土房管局和市工商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并于今天正式启用。新《合同》针对买房、卖房、出租、承租四种情况,分别制定了四个示范文本,有效防止中介乱收费“吃差价”,对于“撇开中介私下成交者”也将追责。
五骗:谎称外地户口落籍难
房屋交了定金后,李冉和老公就准备搬家了,房款39万元是5月10日交齐的。此后,按照双方约定得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事宜。
在此阶段沟通过程中,李冉发现了一件事情,她发现“小D”和“小E”多次一同出现在他们家,商谈要求李冉留下新买的抽油烟机和衣柜等家具。“我询问了他们的关系,说是俩人要结婚,看房当日是故意支走中介的人的。”李冉称。“此后我也不好再多问,催着我们5月底搬家,但是在户籍更名的时候,他们突然表示要领我去公证处公证,这时我彻底迷糊了,买房为何要做公证呢?”李冉说。
“小E”对李冉的解释是这样的,因为是农村户口,在城里没有社保难以落户,所以买房不能先落籍,只能先办理公证,这样先住着,等到一旦需要卖房时也好转手。这样的话,如果再卖房子,就不用李冉再出面,只需拿公证书即可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了,即直接更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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