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市国土房管局和市工商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并于今天正式启用。新《合同》针对买房、卖房、出租、承租四种情况,分别制定了四个示范文本,有效防止中介乱收费“吃差价”,对于“撇开中介私下成交者”也将追责。
二骗:B中介骗过A中介和李冉来看房
事情发展在现在,李冉就把房子定好价格,放心地等待A中介领客户上门看房即可。
“怎么定价,我和老公都没谱,我家的住房交通很便捷,房龄只有7年,两室一厅,面积82平方米。我和老公不了解市场行情,想着如果能卖5200元/平方米就行,总价42.6万元,遇到讲价,42万出售。”李冉说。
可是,当她把定价告诉A中介的 “小C”后, “小C”进一步询问了李冉夫妇能接受的底价,最后李冉夫妇商定价40万元。“小C”果然不负重托,没过两天就把个登门的客户领来看房,前一天晚上还特意打电话嘱咐李冉,告诉她不要向买房者透露底价,一切交由A中介处理。
看房那天,与A中介“小C”同来的看房客是位长发的年轻女子(以下简称“小D”。后来证明,“小D”就是B中介的工作人员),来了之后“小D”详细地看了房子,并且总试图询价均被“小C”制止,表示这一房源已接受中介委托,希望“小D”不要破坏规矩。看房的“小D”以回去要和哥哥商量为由,与A中介“小C”一同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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