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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细则牵动房地产神经 天津楼市调控细则有望6月出台

房天下综合整理  作者:孙传浩  2010-05-26 17:38

[摘要] 在近日,多位业内人士均表示,在“新国十条”楼市新政过去一个多月之际,天津楼市调控细则也有望在6月份出台,且较之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不会那么严厉。但严厉程度或可能直逼广州细则。5月25日,“上海细则出台并开收房产税”的消息引发了房地产领域的又一场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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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方调控细则一览

北京:同一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暂停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根据北京市房屋权属交易系统中个人住房记录,实施差别化的信贷和税收政策,认房不认贷。

青岛:对房地产企业开发一般商品房的计税毛利率由现行的15%调至20%;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非普通住宅(含别墅)和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现行的1%调至2%;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深圳:严格执行国务院对购买不同套数住房家庭差别化信贷政策,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广州: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房地产税收和金融政策;多渠道增加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规模,调整供应结构和布局;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大力度完善城市周边区域公共服务配套,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在房价过快增长势头得不到遏制的情况下,研究采取一定时期内限制购房套数等临时性措施;严厉查处哄抬房价,捂盘惜售、发布虚假广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重庆: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将高档住房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上调到2%;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交易契税按1%征收,住房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高档住房交易契税按3%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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