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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税种需要立法:房地产税可能5年内推出

中财网  2014-03-12 15:20

[摘要] 3月4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傅莹首次公开回应税收法定问题,表示,进入新时期,全国人大将更好地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然而,对于房地产税立法,酝酿已久,最终明确定调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房地产税立法工作的推进引发了广大民众的关注热潮,不少细心的民众发现,“房地产税”似乎与以前坊间常谈论的“房产税”存在差别。

其实,“二者的一字之差确实有着不小的区别。”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地方财政研究中心主任崔军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概念,与房地产相关的各种税以及整个房地产开发、交易、保有全链条中各种税之外的费,都可以纳入“房地产税”的视野并加以整合,既包括房产税,也包括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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