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比2007年10月的房贷新政,此次房地产政策不仅速度更快,下药也更重,因此也被称为“史上最猛调控”,让业内直呼狼真的来了。
5、税收调节房地产:或将加重买家负担
新政:通知强调,要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的调节作用。
解读:税收能否起到调节的作用?经纬行研究部经理朱欣苑认为,国家目前对房地产行业的调节,一直吹风要在税收方面来调节,重庆甚至已通过了特别房产消费税,“但我认为,加税并不是解决高房价的有效手段。房地产行业是卖方市场,加税很容易转嫁给最终消费者,增加购买者的负担。”朱欣苑认为,当前的高房价更是货币现象,是流动性泛滥的结果,因此收紧流动性比加税更有效。
点评:征税对象应为炒家和富豪。“税收要真正起到调节作用,征税对象应为职业炒家和富豪群体,而不是改善型置业者和寻求保值的投资客户。”朱欣苑表示,对于职业炒家,应以其购买的频率和套数为判断标准,对一年或二年内购买的套数为征税的累计标准。而对富豪群体,则应直接征收别墅的特别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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