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中央财政补助力度不减,地方城镇筹资金的压力会逐步得到缓解;质量安全将纳入住房保障约谈问责范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有关补助资金,支持地方加快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基础设施配套。
质量安全
纳入对政府问责范围
问:保障房工程质量问题,社会关注、群众关心,2012年有何新举措?
答:从2011年8、9月间,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对各地保障性住房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看,与商品住房一样,保障性住房建设严格执行了国家统一建筑标准、造价规范,工程质量总体上是好的。
除了继续加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建设程序、推行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外,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监察部还将质量安全纳入住房保障约谈问责范围。
各地区也将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纳入了对市县人民政府约谈和问责的范围。
配套设施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问:一些地方建成后的保障性住房小区位置偏远、基础设施配套迟迟不能到位,影响了群众的居住使用,将采取什么措施解决?
答:受中心城区用地紧张,无建设用地可供或土地成本高企的限制,有一些保障性住房项目,建在了地段相对偏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也不配套的地段,给新入住居民的就业、就医、就学和出行造成不便,有的还造成配租困难。
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于在大规模住房建设阶段,受公共财政能力的限制,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很难做到与住房建设同步,加快建设和逐步完善需要一个过程。而且即使这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硬件建设到位了,到能够提供比较规范、便捷的服务,也仍然需要一点时间。
今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了新建廉租住房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地方加快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基础设施配套。秦虹:“应以租赁为主,减少寻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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