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异地购房能用公积金吗?看天津买房者疑问详解。在天津异地购房能用公积金吗?不少网友咨询有关公积金的问题。其中几个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解答。
第五十二条 在还款期内需解除或变更借款合同时,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采用担保公司保证担保的,还须征得担保公司同意后,依法签订变更合同。变更合同未达成以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十三条 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事人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8年11月24日起施行,2011年 11月23日废止。《天津市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号)、《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号)、《关于进一步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公积金委号)、《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公积金委号)及《关于进一步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公积金委号)于本办法施行之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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