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中,设定了9片历史文化街区,这些区域都是重点保护的对象。分布式:一宫花园历史文化保护区、估衣街历史文化保护区、赤峰道历史文化保护区、中心花园历史文化保护区、劝业场历史文化保护区、承德道历史文化保护区、解放北路历史文化保护区、五大道历史文化保护区、鞍山道历史文化保护区。其中,鞍山道历史文化保护区为新增保护区。根据不同地段的不同特征,规划确定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9片历史文化保护区总面积357.3万平方米。
规划要求完整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整体空间格局与风貌。保护区范围内的历史建筑不得拆除,而应进行必要的修缮。保护区内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现代建筑应进行改造,对于严重影响风貌的现代建筑应限期拆除。严格保护该类地区内的绿化、小品、铺装等历史环境要素。与历史风貌相冲突的环境要素要进行整修、改造。保护区内道路原则上不得改变。保护区内市政设施的安排应考虑历史风貌保护的要求。历史文化保护区在不影响整体风貌的前提下,适当改善当地居民生活环境,使居民安居乐业,保持地区活力。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应在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与保护区风貌相协调,新建、扩建、改建道路不得破坏保护区历史风貌。
此外,除历史文化保护区外,为更好地保护城市的风貌特色,保持历史格局,对历史建筑较为集中,在建筑风格、路网格局、空间形态等方面能体现出天津某一历史时期地域文化特点,但历史风貌不很完整的地区,划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
规划共划定5片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古文化街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海河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解放南路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泰安道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其中,解放南路与泰安道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为新增保护区。规划5片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面积为494.8万平方米。
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范围内,要保护、延续街区传统格局与风貌。要严格保护保护区内现存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新建建筑应与街区空间格局和风貌协调;保护区内环境要素的设置要与历史环境协调。不得擅自新建、扩建道路,对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原有的道路格局。
老城厢、估衣街、古文化街、大悲院区域
一宫、意风区区域
鞍山道、赤峰道、承德道、劝业场、解放北路区域
海河流域和泰安道、解放南路区域
五大道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