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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放开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 小型中介报价松动

渤海早报  2015-01-12 09:17

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完善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本市开始放开土地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记者走访发现,新规执行后,大部分连锁二手房中介门店的评估费收费标准维持不变,与此同时,部分小型中介门店的报价开始松动。

据了解,本月起本市放开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土地价格评估机构为委托人提供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收取的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放开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价格评估服务收取的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土地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合法经营,为委托人等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据链家地产相关负责人介绍,购房者办理房屋贷款时会产生评估费,该项目的收费标准为总房款的千分之五,比如总价100万元的房产,其评估费是5000元。多家大型二手房中介公司表示,目前评估费的收费标准均为总房款的千分之五,还没有变化。而在部分小型中介门店,评估费已经开始松动,报价低至千分之二至千分之四。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半数以上的购房者购房时均需要贷款,评估费是房产交易中的一大支出,该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后,将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14年7月1日,本市开始执行的《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放开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和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8月开始,本市大型二手房中介公司把二手房交易服务费从总房款的2%上调至3%,受此影响,二手楼市买卖双方博弈加剧,本市价格主管部门接到群众关于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方面的举报后,启动了反垄断调查程序。8月底,链家、我爱我家、中原等大型二手房中介机构纷纷表示,恢复原收费标准。《关于放开土地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同时指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标签:评估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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