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金融 > 正文

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部分可免缴个人所得税

新华网  2014-09-18 00:00

[摘要] 根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2.7万人,发放金额101.4亿元。越来越多市民在购房时,会首选考虑公积金贷款这一福利性政策贷款。

日前,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如果职工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部分可免缴个人所得税,市民如办理相关业务勿忘享受免个税优惠。

根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2.7万人,发放金额101.4亿元。越来越多市民在购房时,会考虑公积金贷款这一福利性政策贷款。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贷款50万元、贷款年限3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商贷共需支付利息约64万元,而公积金需支付约41万元,相比之下30年可节省利息支出约23万元。

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免税。工作人员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利息和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不计入职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职工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部分是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的。

此外,根据政策规定,负有公积金债务需要在清偿贷款后,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过,如果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没有同时与配偶共同贷款,在一方有公积金债务情况下,另一方仍可以继续使用公积金再次贷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天津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