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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限价房商品房 限价商品房认购须知

房天下  2013-11-21 18:21

[摘要] 限价商品住房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限价房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再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及其他各类保障性住房。

国家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指出,“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其中提到“限套型”、“限房价”的普通商品住房,被称作“限价商品房”。

需特别注意的是,限价商品住房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限价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再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及其他各类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人未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或按合同约定收回住房、收取违约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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