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知识 > 正文

申请天津户口代办是不合法不合理的行为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2-12-05 15:23

[摘要] “户口”对人至关重要,申请天津户口代办是违法的,只有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准迁证到原户籍派出所户政科办理户口迁移。

正规中文的“户口”,除了指户数和人口之外,内地常以它代替“户籍”。亦即民政公安部门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居民的册子。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户口”对人至关重要,申请天津户口代办是违法的,只有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准迁证到原户籍派出所户政科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户口大致流程如下:

一、下列户口,手续齐全的,由派出所值班民警当场办理。

(一)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出生后一年内,由父、母或监护人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或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二)死亡登记:凭死者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无法取得《死亡医学证明》的,凭死者亲属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骨灰安葬证》或《骨灰存放证》办理。

(三)迁出登记:凡迁出本市的,凭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迁证》或大中专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报到证》及单位接收证明办理。

(四)本市各区之间及两区三县之间搬家迁移:凭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明(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14周岁以上的,含14周岁)办理。

(五)本市各区之间及两区三县之间结婚迁移:凭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办理。

(六)出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凭出入境管理局开具的因私出境注销户口通知单、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办理。属于整户的,收回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属于单人的,在《常住户口登记卡》上签注注销手续并收回居民身份证。

(七)公民入伍注销户口:凭武装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被军事院校录取的,凭《录取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办理。

(八)变更户口项目:结(离)婚的,凭结(离)婚证件及复印件;文化程度凭学历证书;服务处所及职业凭工作证件或组织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属于人民警察的,按照民警变更服务处所、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的规定办理;更改民族成份的,凭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市内六区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证明,其他区(县)持本区(县)民族事务委员会证明及居民身份证。不同民族(包括少数民族)公民所生子女,已年满20周岁的不予更改;同一少数民族公民结婚所生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九)16周岁以下公民变更姓名:凭申请人父母或监护人申请、学校或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办理。

(十)父母与未婚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14周岁以上的,含14周岁),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申请办理。

(十一)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不含外省市高职和普通中专学生)入学前为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后回原户口迁出地或在其它区落实就业单位,并要求落户的,凭毕业证、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和同意落户申请、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办理。

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因转学,在本市(不含两区三县迁往市区)大中专院校之间迁移户口,凭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转学证明、本人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办理。

(十二)出境人员回国恢复户口: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发的护照、本人申请、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14周岁以上的,含14周岁)、原注销户口依据(经民警查阅原常表、受理户口登记簿或变动清单)、房屋产权证明(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办理。因搬迁或结婚不能回原户口地恢复户口,需在现住地派出所(不含二区三县到市区)恢复户口的,还需凭原注销户口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办理。

(十三)退役士兵恢复户口:凭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区县复员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天津市人民政府接收复员干部退伍士兵户口介绍信》、注销户口依据(民警查阅原常表、户口受理簿)、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办理。属于搬迁不能回原注销户口地恢复户口的,到现住地(不含二区三县到市内各区)恢复户口的,还需凭原注销户口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办理。

(十四)释放、解教人员恢复户口:凭本人释放或解教证、注销户口依据(经民警查阅原常表、户口受理簿)、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办理。属于投靠的,还需凭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申请。属于搬迁不能回原注销户口地恢复户口,到现住地(不含二区三县到市内各区)恢复户口的,凭原注销户口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办理。

(十五)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近

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办理。暂住在居民家中的,还需持户主的居民户口簿;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厂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统一办理;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房屋租赁合同共同办理。拟在津居住1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务工经商人员,在来津后3日内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暂住证一人一证,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暂住期满需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天津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