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二五”期间,以全市15个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域为主体,重点建设宝坻区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四期)、武清区河北屯、下伍旗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宁河县东棘坨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蓟县侯家营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等。
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由该局编制的《天津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土地资源规划》)于近日通过市政府批准正式实施。《土地资源规划》规范本市“十二五”期间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延伸阅读:上半年土地出让金收入降低 天津位成交涨幅榜首】
据了解,《土地资源规划》目标为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适度提高生态用地比重。“十二五”期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82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6700公顷。为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保障市重大项目和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建设,安排新增建设用地35000公顷,安排挂钩周转指标1000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0000公顷以内。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和部分未利用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保持在60%以上。
“十二五”期间,以全市15个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域为主体,重点建设宝坻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四期)、武清区河北屯、下伍旗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宁河县东棘坨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蓟县侯家营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等。【我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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